法律讲堂
I-485绿卡被拒,有何补救办法?
I-485是指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申请绿卡的申请,I-485不光是针对亲属移民,也针对职业移民。如果你本人是在美国境外,要走境外领事馆程序;如你是持有中国护照,最后是去广州领事馆面谈。如你需要走境外领事馆程序,I-485与你无关。如你本人是在美国境内要调整身份的话,就需要递交I-485的。
一般I-485只是调整身份申请绿卡,它本质上是基于你的I-130、1-I40或其他移民申请。所以你是必须要先递交移民申请,等到排期排到就可递交I-485了。
国务院每月发布的最新移民排期表,可以对比你的优先排期日(Priority Date)。除此以外,一般直系亲属申请移民,如:公民申请配偶、公民申请配偶父母、公民申请未成年未满21岁子女,是不需要排期的。律师需要提醒,目前绿卡持有者申请配偶及未婚未满21岁子女(F2-A),目前排期为 “C”,即Current,代表不需要排期,所以,本质上无论公民或绿卡申请配偶目前都是不需要排期,速度都非常快。
但是也有不少人理所当然得以为自己移民申请已经批准,所以I-485绿卡申请肯定会被批准。其实则不然,不少人在I-485面谈后被拒的时候一头雾水,我明明面谈的还不错,怎么就会被拒呢?
1. 被要求提供“不存在的婚姻”终止证明
这是很多人在亲属移民当中碰到的一个坑。在最终要被批复绿卡时,移民局突然要求你提供上一段婚姻的离婚证明,证明以前的婚姻结束。甚至移民官会告诉你,你以前的配偶叫什么名字。
这时申请者大惊失色:我从来不认识这个人,也没有跟他结婚,为什么移民局会要我提供离婚证明呢?究其原因,因为该申请者进入美国前,在申请旅游签证时找了不良中介,这些中介为了尽快让他通过领事馆的面签,给他编造了一段婚姻,同时还编造了配偶的名字,一切都有模有样,以此来证明该申请者申请赴美签证是没有移民倾向的,因为在国内是有稳定的婚姻和家关系。
但是这样的资料,美国领事馆与国土安全局都会查到,所以当该申请者在美国要重新通过婚姻移民拿绿卡时,就必须要证明上一段婚姻是合法终止的,移民局才会批给你绿卡。但这本身就是一段“不存在的婚姻”,甚至没有这样一个配偶存在,你又怎么可能拿到离婚证明呢?
一旦这种情况发生,你的I-485申请也会被拒。除非你申请按I-601豁免,以此来证明之前虽然是有说谎或提交了虚假信息,但是由于不法中介所误导的;同时,I-601豁免需要证明:如绿卡被拒,会对你的美国公民或绿卡的配偶造成所谓的极端困难 (ExtremeHardship),以此来豁免掉你过去做错的事情。但即使你交了I-601豁免,最终是否会被移民官批准或谅解,裁决权由移民局决定。
2. 非法居留时间过长导致I-485被拒
I-485被拒的另一个原因,是因为国土安全局根据你的I-94出入境记录,查到你在美国有逾期居留甚至非法居留的记录,而拒绝你的I-485。因为根据移民法,在递交I-485之前,你必须自己独立保持合法的身份;但在递交I-485之后,你是可以合法待在美国等待结果。
大多数人犯的错误就是:你只是保持了合法的状态,而并非合法的身份。这句话该怎么理解呢?
比如你在递交I-485时,你在美国是有旅游签证 (B1/B2)或学生签证(F-1)等合法签证,那你递交完I-485后可合法在美国等待结果,即使你之前的签证在等待期间到期了。
又比如,如你在美国有旅游签证(B1/B2)但已过期,同时递交了I-539申请延长旅游签证;在I-539结果出来之前,你并不算合法的身份,只是授权居留,所以如果在此期间你递交了I-485,该I-485申请会被拒,因为你并没有合法的身份。包括我们一般所说的在庇护等待上庭期间,也只算有合法的状态,而并非合法的身份。
以上这些情况都会导致你的I-485最后被拒。简而言之,一个判断自己是否有合法身份,最简单的办法是,持有合法签证入境美国,并且在该签证过期之前递交I-485就可以了。
3. 经济担保出问题,导致I-485被拒
这是很多人非常头痛的一个点,尤其是在疫情高失业率的情况下。因为申请亲属移民是需要公民或绿卡的主申请人递交I-864经济担保;但在疫情期间领失业金加上高失业率,导致很多人经济担保人报税数字不达标,然后出了下策:去付钱找联合担保人。
在此律师需要提醒:绝对不可通过金钱交易,找他人对你进行经济担保,这属于移民欺诈,最高可判十年监禁。一般建议找亲属或朋友来进行经济担保。
同时很多人遇到的陷阱是通过金钱交易找的经济担保人,可能此人已经之前担保过几十个,甚至我们见过有担保过上百个人的经济担保人。这类人在移民局里已有不良记录,很容易被人怀疑是专门通过收钱给人作经济担保。所以,找这一类经济担保人非常容易被移民局调查,然后你的案件可能就被无限期搁置,即使你没有通过金钱交易。
除此以外,不少人来询问关于“公共负担”的问题。I-944已经取消,再加上移民局对公共负担的政策已放宽松,所以公共负担一般不会成为被拒的理由。
律师建议:即使你被拒了,你依旧是有33天的时间可以上诉;如果你是被冤枉或觉得有新的证据可以补充,把握好33天上诉的时间,尽快递交I-290B,不要错过机会。
最后我们祝愿所有人,早日战胜疫情,一家团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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